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
拆零销售的通知
【资料图】
海口市各药品零售企业:
为缓解近期市民买药难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居家治疗用药需求,保障市民用药用械安全,现就做好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拆零销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可实行拆零销售。
二、药品零售企业根据群众治疗用药需求,指导合理购药。单人单次购买退热药品一般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只能购买1瓶),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5人份。
三、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采取措施避免拆零药械受到污染,做好药品拆零销售记录,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拆零销售期间妥善保存原包装。
四、药品零售企业要做好药学服务工作,积极引导顾客理性购买防疫药械,指导顾客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拆零药品,科学用药。
五、海口市政府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货源 ,保障海口市民的用药需求。希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也要积极扩展进货渠道,全力保障市场药品供应。
六、海口市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组织药品经营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药品零售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药品、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标签: 检测试剂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