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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网6月27日消息(通讯员崔善红 记者伍凤妹)6月27日上午,记者从海南法院司法护航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0852件,依法判令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承担修复费用约2804万元,修复生态补植树木约18.2万株,增殖放流鱼苗虾苗约138万尾,复垦土地约345余亩。
为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海南法院改革管辖方式,创新性地实行全流域、跨区域集中提级管辖。同时,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的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吊罗山以及万泉河、三亚育才生态区设立6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三沙群岛法院设立1个环境资源海上巡回法庭。
据介绍,全省法院审理的涉林木类案件数量显著下降,2021年全省法院审理一审涉林木类案件共116件,较2018年下降61.97%,其中涉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林木类案件较2018年下降58.88%。2021年12月,省高院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将我省常见且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多发的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入刑标准明确为法定最低标准,同时确定了对砍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生态区内林木等犯罪行为予以从重处罚的5种情形和一般不适用缓刑的4种情形。通过规范入刑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体现最严格保护的原则。
近年来,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质量持续提升。2021年海口海事法院办理的外籍渔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了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海南高院审理的“司法保护海洋珍稀生物案”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第177号指导案例,同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2批中国环境资源审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