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7日消息(记者陈捷)销售“四类”药品未查验顾客身份信息、未要求进店顾客戴口罩……近日,海南知心堂药品经营有限公司龙舌坡药房等辖区6家药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调查处理,责令整改。
执法人员来到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新康达分店进行调查处理。(美兰区供图)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接到线索称,海南知心堂药品经营有限公司龙舌坡药房等辖区6家药店存在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美兰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对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明,海南知心堂药品经营有限公司龙舌坡药房、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新康达分店、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海府路分店、海口来益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海府路分店等5家药店存在销售“四类”药品未查验顾客身份信息,顾客随意用他人身份证照片登记就能购买的情况。此外,海南千方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舌坡分店未要求进店顾客戴口罩,未对顾客测体温、查验地点码,并且销售“四类”药品(小儿清咽颗粒)未要求顾客提供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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