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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着力解决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推动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管理明显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逐步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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