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6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市发改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于6月25日前,完成海口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验收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工作。
据介绍,此次验收对象为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满足准入、完成备案及接入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下称省级平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市发改委将牵头市场监管、资规、住建、电力等部门成立专项联合验收小组,验收组织由联合验收小组负责,企业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市发改委指出,企业须及时在省级平台官网下载并填写相关验收表并提交至省级平台。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换电基础设施进行自检,对照验收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以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