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海口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海口市政府立法项目委托起草管理办法》。这是全省第一部规范第三方机构和专家个人参与政府立法项目起草工作的政府规章。
近年来,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保障改革于法有据,市政府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但面临着政府部门立法力量薄弱的实际问题。《办法》起草单位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越来越多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但存在委托起草随意性大、委托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委托起草后双方的沟通衔接机制不畅等问题,为从制度层面解决上述问题,《办法》被列入海口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并通过组织多轮研究,多方征求意见,推动出台了《办法》。
《办法》共有21条,实施主体涵盖海口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凡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或者研究成果、熟悉立法工作、具备立法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符合条件的个人及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接受委托参与政府立法项目草案的起草工作。
据介绍,通过规范委托第三方起草政府立法项目草案,将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对于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