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专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处方药销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1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均给予警告处罚。其中,责令6家企业暂停营业7天进行整改。此外,4家零售药店因违规销售处方药,被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本次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四类”(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度,是否停止网络销售“四类”药品,是否履行测体温、督促顾客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对经营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对药店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销售处方药,是否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药品等进行了暗访或随机抽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接下来,该局将加强巡查监管并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疫情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