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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网5月16日消息(记者吴怡辉 通讯员袁迎蕾 符晓虹)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近日,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下发通知,宣布海南省2023年汛期于5月15日8时开始。
据悉,《预案》规定每年汛期一般为5月15日至11月15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海南省气象部门依据海南降雨气候特征实际及灾害普查结果,于今年1月6日印发《海南省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2022年修订版)》,将海南省暴雨预警信号由弱到强划分为橙色、红色两个等级。
其中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将出现或已经出现并持续1小时降雨量达70毫米以上、6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等情况之一。防御指南为尽量减少外出,室外人员需远离河道、低洼处、电线杆及危墙危房等危险地带;驾驶人员要注意防汛警示标志,尽量绕开积水路段、漫水桥及下沉式立交桥等地;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注意防范城乡积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次生灾害,确保安全;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暴雨防范和应对工作。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是将出现或已经出现并持续1小时降雨量达90毫米以上、3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12小时降水量达200毫米以上等情况之一。防御指南为避免外出,处在危险地带人员尽快转移到安全场所暂避;驾驶人员到就近安全场所停车避雨,注意防汛警示标志,远离积水路段、漫水桥等地;停止除应急抢险以外的户外活动;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或业主应当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加强防范城乡积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次生灾害,及时疏散转移人员;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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