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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市住建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通知,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筑行为履行预防、制止和报告责任。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街道(镇)、属地执法部门和物业企业加强联防联控,建立住宅小区违建发现登记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和小区和谐稳定,助力打造“先锋物业”“和美小区”城市党建品牌。
根据通知,在已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内,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进行翻建、扩建、改建等建(构)筑物,以及在房屋顶部、公共空间、公共绿地、露台上乱搭乱建、开挖地下室等疑似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并第一时间向违法当事人发出《违法行为劝阻(制止)告知书》,并做好相应劝阻和登记报告,及时向属地执法部门报告。
我市对住宅小区违建发现登记报告实施“三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工作流程:住宅小区违建发现登记报告制度工作流程;一本登记簿: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物业发现报告制度登记簿;一处公开栏: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防控信息公开栏。
属地执法部门要根据住宅小区违建发现登记报告制度工作流程,加强住宅小区巡查管控力度,落实专人对小区状况进行动态巡查,重点检查住宅小区施工作业情况,做好相关巡查记录,确保及时发现小区内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进入小区从事房屋装修的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宣传并告知禁止违法搭建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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