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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实施两年来——
累计进口货值超50亿元
2月4日,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据该关统计,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实施两年来,截至今年1月31日,海口海关共办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累计进口货值50.6亿元。
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包括客车、货车、自卸车、牵引车、挂车及半挂车、滑翔机、飞艇及其他无动力航空器、直升机、飞机及其他航空器、客运或货运船舶、游艇、帆船等100项商品。“零关税”清单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动态调整。
自2021年1月29日首单“零关税”帆船落地以来,截至今年1月31日,享受“零关税”进口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已涵盖多功能乘用车、多用途货车、滑翔机、直升机、货运飞机、游艇、帆船、集装箱船、甲板货船、散货船、成品油船等多类交通工具,享惠企业188家。
海口海关关税处处长林勇表示,该关积极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加强与我省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不断推进完善“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协同共管机制,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下一步,该关将紧密围绕海南自贸港交通运输、旅游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动“零关税”政策惠及更多企业,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