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三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海口网时间:2022-12-29 17: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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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做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工作,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第三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一、上海罗森便利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口罩案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上海罗森便利有限公司疑似销售不合格非医用口罩。经检测,该款口罩过滤效率不符合外包装明示质量要求。该公司采购涉案口罩共计2400包,已销售2170包,货值金额共计64320元,违法所得34641.7元。该公司销售不合格非医用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2022年12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尚未销售的涉案口罩230包,没收违法所得34641.7元,罚款64320元。

二、浙江省诸暨市晴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案

2022年12月14日,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诸暨市晴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KN95口罩,12月6日每包售价为18.68元。此后大幅提价,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4日的售价分别提高到48.9元、89.9元、139.9元,涨幅最高达648.93%。该公司在进货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福建省厦门市马某等涉嫌未经许可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案

2022年12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酒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马某等12人在没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酒店内向他人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执法人员共查获新冠抗原检测试剂34箱共计16925人份。有9名人员存在未经许可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6日对9名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马某及其他2名人员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四、山东恒诺世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山东恒诺世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展厅内和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含有“虾青素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新冠肺炎的抑制作用”等内容的广告,涉嫌构成违法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2022年12月13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8.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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