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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
近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措施及创新做法。
发布会介绍,海口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罪错未成年人特殊教育措施,通过“四位一体”(即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监护人)模式,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依托“重点青少年帮教服务 App”,共完成各类帮教成果314份,帮教对象累积打卡完成1069人次,实现“动态监管+动态评估”。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张芸介绍,海口市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通过检察建议、联合会议磋商等方式,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着力解决了一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难点、痛点问题。
此外,海口市检察机关会同妇联、关工委等单位会签文件,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融合制发“督促监护令”;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住宿行业规范经营专项检查,督促对旅馆、宾馆、酒店等场所的整改。
据了解,2021年至今,海口市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69.77%、49.6%、41%,同比分别增加23.67、10.78、15.57个百分点;坚持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批捕率、起诉率分别为72.9%、87.5%,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批准逮捕率、起诉率分别高出28.5、29.4个百分点;坚持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1场,制作微电影等法治宣传片42件。
下一步,海口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