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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南自由贸易港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2年版)》出台
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禁止或限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措施清单》),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提高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措施清单》共7大类20项,分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依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依法依规限制任职、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依法依规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其他限制措施等。
《措施清单》明确,被列入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主体,禁止或者限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参加政府招标投标。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限制参与政府投资或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项目,或者予以提高保证金比例。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两年内不得申请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商事主体,在申请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事项,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等。
《措施清单》指出,对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自然人,不得从事免税商品经营相关工作;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入免税购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自然人,公示期内不得享受免税购物政策;有知识产权领域(行业)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取消其进入知识产权专利优先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维权通道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