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公平,今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对象量质并举,成为具有引领、推广作用的先进典型。截至8月底,我市共集中组织对全市162家市场主体(含1个商圈)进行综合评定,其中150家市场主体通过“放心消费单位”评定。
据介绍,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以参与创建的市场主体达到“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各项要求为创建内容,并成立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全面部署创建活动。
为提升参创主体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关注度,海口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统一印制了《“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资料手册(商家版)》、“放心消费在海南”公开承诺书、宣传标识和宣传购物袋,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门店处张贴、发放,宣传放心消费创建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同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