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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谁来监督“家委会”?
安徽铜陵某中学某班的家长委员会,因向该班收取每人2000元,合计8万余元的班费,而被舆论所关注。尽管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该费用属于代收代支,征得全体家长同意,主要用于教材缴费、学习及活动开支等,收支不经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但是,这一回应并没有得到舆论的广泛肯定,且不论若真的是全体家长真心同意,家长代表的留言帖为何出现,更为关键的是,这样的回应并没有回应核心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也不得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换言之,不论家委会收取高额班费本意如何,都已经涉嫌违规。
遍布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家委会,起源于教育部于2012年2月下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而家委会在学校指导下履行的职责是三项: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
不可否认的是,家委会这一新生事物,在一定时间内,的确在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尚不普及的10年前,起到了家长群体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作用。与此同时,其也对学校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
但一个新的问题不容忽视,家委会监督学校工作,那么,谁来有效监督家委会呢?
在现实中,个别学校个别班级家委会存在的问题,不时见诸媒体,有的是经济上的,也有教育理念和教育公平上的。要知道,家委会毕竟是一个临时性且松散性的组织,家长们履职能力不同诉求不一,其很容易出现指导和监督上的漏洞。除却前文所述的班费问题外,有的家长参选家委会比孩子选班委都积极,毕竟,当选家委会,意味着自己对校方和老师拥有更多话语权,而未选上的家长,则担心自己的孩子相比于家委的孩子,可能会少了关注。另外,有的家委会对于学校教育干预过多,作为非教育工作者,个别家长出于个人主观看法而产生的干预,并不见得是积极的。
换言之,促进家校合作进一步发展,有必要对家校沟通与合作方式进行规范性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机制,当然这也包括了对家委会这一平台的指导和监督。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家校沟通与合作比过去便捷许多,举个例子,过去需要教师逐一通知或者找家委会代为通知沟通的事项,如今只需要发个群信息就可以了。那么,在未来,家委会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到什么样的功能,也值得进一步论证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