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5日消息(记者陈捷)为规范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优化海口市营商环境,近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通告自9月18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2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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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所指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不包括微、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海口市货车限行范围示意图。(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限行区域包括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不含海垦南路(椰海大道至保税区南门路段)。
中型(含)以下货车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滨江路、国兴大道、海秀快速路、长天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中型(不含)以上货车每日7:00至21:00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每日7:00至21:00火山口大道(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至火山口大道至环市街交叉路口)禁止通行;每日21:00至次日8:00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滨江路、国兴大道、海秀快速路、长天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
中型(不含)以下新能源货车和新能源车,除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海秀快速路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限行。
中型新能源货车和新能源车,除海秀快速路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限行。中型以上新能源货车和新能源车,滨江路、国兴大道、海秀快速路、长天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每日7:00至21:00火山口大道(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至火山口大道至环市街交叉路口)禁止通行;每日21:00至次日8:00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限行区域内其他路段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禁止通行。
此外,因城市运行保障、民生物资运输、企业生产物资、应急抢险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或路段上通行的货车,企业或车主应通过网上申办货车通行码,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网上申办的,可到窗口申办。货车通行证办理申请书样本,可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页,办事指南栏中下载。
(一)网上办理
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中“机动车业务-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办理,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个人车辆,应先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账户,并绑定相关车辆即可申请货车通行码。
2.企事业单位车辆,应前往单位所属辖区交警大队申领交管12123企业账号后,再申办货车通行码。
3.按“交管12123”要求上传对应材料,上传材料如合同页码太多或有多个合同,可多张拍照在1个照片中,但须体现合同有效期、双方签字盖章等有效内容。
4.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符合通行要求的,予以通过;对不符合通行要求的,予以驳回。申请被驳回的,应按照货车限行通告通行。
5.网上可24小时申办,对申领临时通行码(有效期不超过7日),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的结果,对申领长期通行码(有效期超过7日),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的结果,咨询电话0898-31366858。
(二)窗口办理
当事人可携带申请书、企业证件、车辆证件、运输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012室,按照程序办理货车通行证。
窗口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5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行证核发,咨询电话0898-31366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