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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明确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
在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上海南将有哪些“碳”索?日前,我省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8大项、30条重点任务,为推动实现碳达峰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在总体目标上,《方案》明确,到2030年,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能源岛建设不断深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方案》从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系统、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低碳科技创新支撑力、创建高水平绿色低碳社会、开拓国际交流合作新模式等方面明确8大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系统方面,《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应用,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方案》还要求,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专项工程,聚焦重点任务相关领域,谋划推动一批特色、亮点工程,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为碳达峰工作提供坚实支撑,引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实施和系统推进。
上述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专项工程包括: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建设工程、重点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工程、零碳示范区域创建引领工程、热带海岛绿色建筑探索工程、禁售燃油汽车垒土筑基工程、海洋蓝碳生态系统建设工程、全面深入实施全省禁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