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谎称有“关系”可帮忙申请公租房指标房 海口一女子诈骗3人77万获刑

来源:海口网时间:2022-07-27 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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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网7月27日消息(通讯员罗凤灵 庄欢 记者伍凤妹)此前,海口市31岁女子符某谎称可以通过“关系”帮忙办理澄迈县老城镇的公租房、指标房,还谎称自己患病急需手术,先后骗取3人财物共计77.67万余元。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符某上诉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符某谎称自己居住在申请到的公租房里,并称其弟是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帮忙申请到公租房指标。吴某信以为真,要求以4个人的名义办理4套房和1个铺面,之后符某以交付房屋和铺面相关费用、补交装修费用等为由,骗取吴某共计33.28万余元。

2021年2月至5月期间,符某故技重施,又以可以帮忙申请政府指标房为由,骗取肖某共计35.28万余元。3月至4月期间,符某还谎称自己患病急需手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骗取其网友宋某共计9.1万元后,又发送虚假电子转账截图给宋某,谎称已还款。6月22日,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7.6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符某多次诈骗他人财物,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符某上诉后,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符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其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近年来,以通过“关系”帮忙办理公租房、指标房为名的诈骗时有发生。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保障性住房从申请到分配均须通过法定流程,审查程序严格,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咨询,不要轻信“交钱就能办理”的传言和各种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如已受骗,请立即报警,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可以避免他人继续受骗。

标签: 他人财物 一审法院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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