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动办学“集团化”促进教育“均衡化”
海口通过集团化办学全面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以优质学校为教育集团核心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迅速提升薄弱校、农村校、新建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力争用3至5年时间将成员校打造成新的优质学校。”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市将继续推动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模式,提高管理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今年推动教育集团达到4个
我市集团化办学目标明确,将坚持促进优质均衡、激发办学活力、坚持有序推进的原则,通过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推进,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在2021年试点组建1个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推动2022年教育集团达到4个;到2025年,全市纳入集团化办学管理的学校占比达到50%。
我市将继续完善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以优质学校为教育集团核心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升薄弱校、农村校、新建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力争用3至5年时间将成员校打造成新的优质学校。
据了解,我市集团化办学模式以联盟型教育集团为主,核心校与成员校为联盟关系,实施多个法人联合管理。各学校法人、经费运行、隶属关系不变。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市属教育集团由市教育局确定,区属教育集团由各区教育局确定。核心校和成员校签订集团化办学协议,明确发展规划、管理模式、目标任务等,教育集团运行原则上3年为一周期。
双向交流带动薄弱学校发展
师资方面,集团内实行教师“市(区)管校聘”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安排好机动编制,统筹考虑、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教育集团内各校可根据相关规定,通过临聘教师等形式合理补充教师总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建立教育集团内教师双向交流制度,推动集团内管理人员和教师有序流动。
根据要求,集团总校选派人员到成员校任职任教,加强成员校管理。集团总校派出人员到成员校全职交流任职任教,时间至少满1年,成员校选派人员到集团总校跟岗学习,提升业务能力。集团总校派出人员派出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核心校需发挥引领辐射功能,通过先进办学理念、成功管理模式、优质课程教学、优秀管理团队和教师团队等的引领,着力提升薄弱校、农村校、新建校自身“造血”机能,使其逐步成长为新的优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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