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海口发布人工增雨作业公告,我市将于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根据海口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车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为确保人工增雨作业“安全、科学、有序、高效”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提醒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时,群众切勿到作业点周围聚集观看,且听到作业响声时不必惊慌。
根据安排,我市将于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作业方式为车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为BL-1型防雹增雨火箭弹。
相关职能部门提醒,人工增雨作业设施、装备等受法律保护,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损毁行为。人工增雨专用火箭弹属于危险爆炸物品,若发生弹药被盗,当地群众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侦破。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火箭弹,应迅速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相关职能部门强调,为保证安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时不允许群众到作业点周围聚集观看,听到作业响声时不必惊慌,应就近寻找安全地方隐蔽。若发生炮弹碎片伤害人畜、破坏财物的情况时,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市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