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禁塑十大典型案例。
从2020年12月至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57万家次,立案759宗,其中生产环节1宗、运输环节18宗、销售环节32宗、储存环节22宗、使用环节686宗。扣押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3432箱、塑料袋1692.98万个、散装塑料餐具8.7万个,罚款214.87万元。立案数和罚款数均为全省第一,处罚金额占比30.8%。
针对禁塑案件的办理情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出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生产类1宗、运输类1宗,销售类1宗、储存类5宗、使用类2宗。具体如下:
1.查处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生产环节)
2021年11月4日,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到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场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好日子好碗等13个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好日子好碗、降解500方盆等10种产品主要成分为聚丙烯(PP),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上述10种含有聚丙烯的塑料制品,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内。该公司生产的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具数量为1255箱,货值44992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255箱和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2.查处临沂商城桂鲁货物托运部运输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运输环节)
2021年4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天利达物流园龙鳞物流点卸货场,查获孙某省驾驶鲁Q726JP重型半挂牵引车/鲁Q21G6挂重仓栅式半挂车运输518件(编织袋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PE塑料购物袋,上述涉案物品系当事人临沂商城桂鲁货物托运部雇佣孙某省从山东临沂运输到海南海口案发地。经查明,当事人从山东临沂运输的(PE塑料购物袋)属《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禁止名录内规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涉案货值7.6万元。
2021年7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的518件(编织袋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和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3.查处海口秀英肖雪芬便民商店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销售环节)
2021年3月23日,根据举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商店进行检查,发现收银台下及货架上发现一批PE塑料袋。该批购物袋共有大中小三个规格,合计4675个。执法人员对该批涉案塑料袋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涉嫌在经营中向消费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2021年3月24日,该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自2020年12月1日海南禁塑规定执行后至查处时,仍在经营中向消费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
处理决定: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4675个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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